原諒別人,總比折騰自己要好
這是一個大學生告訴我的故事。
他讀的科系,想要在畢業後進入行,
大家都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會如此呢?仔細調查後發現,當年握有大權的考官,與該校有仇。“有老師認為,他是因為本來學校想要請他來執教,後來卻沒成有關係。他因此懷恨在心,把我們這學校的學生全都當掉…”他說,
臺灣話把這種行為叫做報老鼠冤,意指一個人雞腸鳥肚,愛記恨,挾怨報復。被冠上這個詞的人,自然不是君子。但這樣的人,可能會贏得短暫的暢快,
幾年前,有位A君曾邀我合作,我恰巧記得A也曾與我的朋友B有過合作關係,我問B,他這個人如何?B說:“他…人不錯啦,但就是有仇必報。”有仇必報這四個字,使我心生畏懼,心想,萬一得罪他怎麼得了?
被冠上“有仇必報”和“愛計較”等義,必不是大氣的。就算有這種鄰居,都會倒大楣了,和這樣的人合作,萬一不歡而散,豈不要每天提防他的暗箭。
血海深仇,若不記恨,是沒擔當沒原則;小小事情都還記恨,而且還遷怒(與一個學校無緣,就恨該校所有學生),除了氣量小之外,智商也不高。真是殺敵一千,自損兩千。
記恨最大的壞處,是拿痛點來繼續折磨自己,把人格弄得越來越扭曲。多數人不敢在明處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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