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千百年流傳下來的冥婚儀式
流傳千年的冥婚習俗
冥婚、也叫陰婚,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的一種古老習俗。
冥婚釋義
冥婚,也叫陰魂,是為死去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訂婚後,未等迎娶過門就因故雙亡。老人們認為,如果不替他(她)們完婚,他(她)們的鬼魂就會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為他(她)們舉行一個陰婚儀式,最後將他(她)們埋在一起,
男女定親後,若婚前男子死亡,女子也要出嫁成親,拜堂時由亡夫姐妹抱“神主牌”和新娘舉行婚禮。新娘從此終身苦守空房,稱上門守節、未婚守孝。有的女子不願上門守寡,另嫁男人,但人們認為是第二次婚姻,是“斷線女子”。婚後年節要為她的所謂“前夫”祭祀亡靈。老人們出於疼愛、想念兒女的心情,認為生前沒能為他(她)們擇偶,
冥婚儀式一
舉行冥婚,始終沒有形成定例。冥婚雖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紅、白兩事的禮儀混雜交錯。在很大程度上要看當事人的主張如何。故冥婚禮儀的形式出入很大。一般說來,陰婚也要通過媒人介紹,雙方過門戶帖,到命館合婚,取得龍鳳帖(舊時漢族婚俗之一。男女雙方說定親事後,擇定吉日換帖。帖用印有龍鳳圖案的紅紙,寫上姓名、門弟和生辰八字等,
冥婚儀式二
女方陪送的嫁妝,一般都是紙活,送至男方後,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陳列半天,有的只是抬著環繞男方院內一周,即由鼓樂前導,送至附近廣場焚化。 陰婚並不一定都舉行上列儀式,但迎娶儀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請親友,門前亮轎。喜房裡供奉“百份”全神。對面炕上設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設蘋果、龍鳳喜餅若干盤。並有大紅花一朵,下綴緞帶上書:“新郎”字樣。 女方“閨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並有大紅花一朵,下綴緞帶,上書:“新娘”字樣。
冥婚儀式三
花轎到達女方後,由送親太太將“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親太太接過來,放人寶轎。這時,“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聲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辦喜事的氣氛。 喜轎回到男方後,仍由娶親太太將“新婦”照片或牌位取出來,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與“新郎”並列。並用紅頭繩將兩幅照片拴起來,(取月老牽紅線之意),並複上紅、黃兩色的彩綢。 只有娶親太太給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後由茶房端來“合杯酒”“子孫餃子”、“長壽麵”,供于“新婚夫婦”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婦”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喚出來,給照片或牌位磕頭行禮。兩家親家則互相道喜。
冥婚儀式四
舉行了以上儀式之後,擇個“黃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靈(將停放在靈堂的靈柩抬起運走的那一時刻的過程。是舉行一系列葬禮活動中的首要一環。)了。按陰陽先生指定的時辰,將棺樞起出後,馬上潑在坑內一桶清水,扔下去兩個蘋果。與此同時,高高揚起花紅紙錢。(不是陰婚的起靈儀式也是如此)。 男方則在墳側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幫,將“新娘”埋入此穴,進行“夫妻”並骨合葬。 葬罷,即在墳墓前,陳設酒果,焚化花紅紙錢,舉行合婚祭。男、女雙方的父、母等家屬(即兩家親家)邊哭邊道“大喜”。 此後,男、女兩方便當做親家來往了。
從歷史文獻記載來看,“冥婚”在我國的起源其實很早,早在先秦時代,人們就已經開始廣為流傳了。我國漢族居住區幾乎都有冥婚習俗,有些少數民族地區也發現過冥婚。宋代以前的冥婚幾乎都發生在夭殤男女之間,可是宋代理學興起後,又出現了活人與死人的冥婚。已訂婚的男女,女子為死去的男子守寡以明貞烈和男子娶死去的女子為妻以顯高義。清末梁紹壬在《兩般秋雨庵隨筆》中說:“今俗男女,已聘未婚而死者,女或抱主成親,男或迎柩歸葬。此雖俗情,亦有禮意。”他贊為有禮意的“抱主成親”以犧牲女子再結良緣為代價,是非常殘酷的守節行為;男子“迎柩歸葬”後卻可以另娶妻室。
殘留的習俗
不少人以為冥婚只不過是歷史現象,今天早已不復存在。其實不然。冥婚作為一種風俗,在中國乃至整個東亞地區已經流行了幾千年,不僅一向被稱作愚昧的農民做冥婚,現代化大都市的酷男靚女同樣搞冥婚,甚至有的不良之徒為滿足社會上對冥婚的需求而謀財害命。
大陸地區的冥婚
近年山西省陽泉市偶有冥婚習俗,這一地區的冥婚仍主要發生在兩個死者之間,不過並不限於未成年死者。當地人也把為單身死者做冥婚視作必須的事情,既有不怕周折為死者撮合親事的,也有不惜重金購買女子骨殖的,甚至有為配冥婚而盜墓販骨、殺人販屍的,這就引發了一系列惡性案件,近年不時見諸報端,引起社會關注。由於女子屍骨價格高漲,買女子屍骨做冥婚花費不菲,有的人家就用麵粉捏成人偶,或者在蘿蔔上刻畫出人形,或者乾脆買來一個布娃娃,穿上(或裹上)女人的衣服,用來配冥婚。由於冥婚的盛行,當地喪夫的婦女改嫁時,一般都要講好是“活嫁死不嫁”還是“活嫁死也嫁”,前一種情況是若干年後婦女去世還要回來與前夫合葬,後一種情況則是與後夫合葬。不講好改嫁的形式,將來就可能會引起前夫、後夫兩方家庭的紛爭。
臺灣地區的冥婚
在我國的臺灣地區,冥婚也相當流行。臺灣主要是以 “拾紅包”為主的冥婚形式,也發生在生者與死者之間。殤女之家在路口放置紅包,家人躲在一旁守候。若未婚男子拾到紅包,就得做這家的姑爺,並能獲得一筆奩(lián)金及另娶妻子的資費,條件是他娶“活新娘”之前,先娶這位“亡新娘”;若已婚男子拾到紅包,可以用擲筊(jiǎo)的方法徵求亡女意見,她同意後也可以舉行婚禮。婚禮與一般人家婚禮無別,只是婚後生養的第一個子女歸在亡女名下,稱該亡女為娘,奉祀亡女。當然,讓亡女得到後輩祭祀的香火是台南冥婚的主要目的。
壯族的冥婚
壯族的冥婚流傳在桂西的馬山、上林一帶。據說,過去某家有男子,年紀已到婚齡(一般是十三四歲以上),未曾娶妻而死。死後家中不斷出現災難,巫婆仙姑認為死者鬼魂作怪,要求父母在陰間討個媳婦。於是找個末出嫁而死、年齡相當的女屍,兩家經商定,送一些禮錢女家備酒席,並擇日派人把女屍遷到男屍墓坑合葬。在送女屍過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是哭啼,而是吹打,其場面猶如娶親,甚為隆重。
現今存在的冥婚
今天存在的冥婚實際上已分裂為兩種形式:農村地區的冥婚,多發生在夭殤男女之間,仍不乏禳災延祀的祈求;而城市裡的冥婚,則是原本戀愛的情侶,一方意外死亡,活著的一方為了表達對死者的鍾愛之情而以冥婚的形式把對方視同配偶加以祭奠。
冥婚產生的緣由壹
對死者作祟的恐懼心理自上古迄近代乃至現當代一直存在。 夭殤者不是正常死亡不能埋在祖塋之內,他們既未盡天年,也未享人倫,陰陽不通,亡魂無依,因而具有更大的危險性,對家人的潛在威脅更大。如果不給他們結成冥婚,他們就會返回故家做出各種災禍,於是夭殤者經過冥婚,兩性相諧,且從此成為家族合法成員而歸葬祖塋享受祭奠,亡魂有了歸依之所,也就不會再外出作祟了,人們因此消除對它的擔心。歸根結底冥婚對於消除亡魂給活人帶來的潛在威脅具有根本性作用,這是冥婚存在的深層社會文化心理。
冥婚產生的緣由貳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國人的觀念是養子防老,延續祖宗香火。不幸子女早夭,白髮人送黑髮人,則傷痛之情十分強烈。父母為夭殤子女做冥婚也是出於強烈的情感宣洩的需要。
是日高搭大棚,宴請親友,門前亮轎。喜房裡供奉“百份”全神。對面炕上設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設蘋果、龍鳳喜餅若干盤。並有大紅花一朵,下綴緞帶上書:“新郎”字樣。 女方“閨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並有大紅花一朵,下綴緞帶,上書:“新娘”字樣。冥婚儀式三
花轎到達女方後,由送親太太將“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親太太接過來,放人寶轎。這時,“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聲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辦喜事的氣氛。 喜轎回到男方後,仍由娶親太太將“新婦”照片或牌位取出來,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與“新郎”並列。並用紅頭繩將兩幅照片拴起來,(取月老牽紅線之意),並複上紅、黃兩色的彩綢。 只有娶親太太給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後由茶房端來“合杯酒”“子孫餃子”、“長壽麵”,供于“新婚夫婦”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婦”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喚出來,給照片或牌位磕頭行禮。兩家親家則互相道喜。
冥婚儀式四
舉行了以上儀式之後,擇個“黃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靈(將停放在靈堂的靈柩抬起運走的那一時刻的過程。是舉行一系列葬禮活動中的首要一環。)了。按陰陽先生指定的時辰,將棺樞起出後,馬上潑在坑內一桶清水,扔下去兩個蘋果。與此同時,高高揚起花紅紙錢。(不是陰婚的起靈儀式也是如此)。 男方則在墳側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幫,將“新娘”埋入此穴,進行“夫妻”並骨合葬。 葬罷,即在墳墓前,陳設酒果,焚化花紅紙錢,舉行合婚祭。男、女雙方的父、母等家屬(即兩家親家)邊哭邊道“大喜”。 此後,男、女兩方便當做親家來往了。
從歷史文獻記載來看,“冥婚”在我國的起源其實很早,早在先秦時代,人們就已經開始廣為流傳了。我國漢族居住區幾乎都有冥婚習俗,有些少數民族地區也發現過冥婚。宋代以前的冥婚幾乎都發生在夭殤男女之間,可是宋代理學興起後,又出現了活人與死人的冥婚。已訂婚的男女,女子為死去的男子守寡以明貞烈和男子娶死去的女子為妻以顯高義。清末梁紹壬在《兩般秋雨庵隨筆》中說:“今俗男女,已聘未婚而死者,女或抱主成親,男或迎柩歸葬。此雖俗情,亦有禮意。”他贊為有禮意的“抱主成親”以犧牲女子再結良緣為代價,是非常殘酷的守節行為;男子“迎柩歸葬”後卻可以另娶妻室。
殘留的習俗
不少人以為冥婚只不過是歷史現象,今天早已不復存在。其實不然。冥婚作為一種風俗,在中國乃至整個東亞地區已經流行了幾千年,不僅一向被稱作愚昧的農民做冥婚,現代化大都市的酷男靚女同樣搞冥婚,甚至有的不良之徒為滿足社會上對冥婚的需求而謀財害命。
大陸地區的冥婚
近年山西省陽泉市偶有冥婚習俗,這一地區的冥婚仍主要發生在兩個死者之間,不過並不限於未成年死者。當地人也把為單身死者做冥婚視作必須的事情,既有不怕周折為死者撮合親事的,也有不惜重金購買女子骨殖的,甚至有為配冥婚而盜墓販骨、殺人販屍的,這就引發了一系列惡性案件,近年不時見諸報端,引起社會關注。由於女子屍骨價格高漲,買女子屍骨做冥婚花費不菲,有的人家就用麵粉捏成人偶,或者在蘿蔔上刻畫出人形,或者乾脆買來一個布娃娃,穿上(或裹上)女人的衣服,用來配冥婚。由於冥婚的盛行,當地喪夫的婦女改嫁時,一般都要講好是“活嫁死不嫁”還是“活嫁死也嫁”,前一種情況是若干年後婦女去世還要回來與前夫合葬,後一種情況則是與後夫合葬。不講好改嫁的形式,將來就可能會引起前夫、後夫兩方家庭的紛爭。
臺灣地區的冥婚
在我國的臺灣地區,冥婚也相當流行。臺灣主要是以 “拾紅包”為主的冥婚形式,也發生在生者與死者之間。殤女之家在路口放置紅包,家人躲在一旁守候。若未婚男子拾到紅包,就得做這家的姑爺,並能獲得一筆奩(lián)金及另娶妻子的資費,條件是他娶“活新娘”之前,先娶這位“亡新娘”;若已婚男子拾到紅包,可以用擲筊(jiǎo)的方法徵求亡女意見,她同意後也可以舉行婚禮。婚禮與一般人家婚禮無別,只是婚後生養的第一個子女歸在亡女名下,稱該亡女為娘,奉祀亡女。當然,讓亡女得到後輩祭祀的香火是台南冥婚的主要目的。
壯族的冥婚
壯族的冥婚流傳在桂西的馬山、上林一帶。據說,過去某家有男子,年紀已到婚齡(一般是十三四歲以上),未曾娶妻而死。死後家中不斷出現災難,巫婆仙姑認為死者鬼魂作怪,要求父母在陰間討個媳婦。於是找個末出嫁而死、年齡相當的女屍,兩家經商定,送一些禮錢女家備酒席,並擇日派人把女屍遷到男屍墓坑合葬。在送女屍過程中,有道公在前引路,送葬者不是哭啼,而是吹打,其場面猶如娶親,甚為隆重。
現今存在的冥婚
今天存在的冥婚實際上已分裂為兩種形式:農村地區的冥婚,多發生在夭殤男女之間,仍不乏禳災延祀的祈求;而城市裡的冥婚,則是原本戀愛的情侶,一方意外死亡,活著的一方為了表達對死者的鍾愛之情而以冥婚的形式把對方視同配偶加以祭奠。
冥婚產生的緣由壹
對死者作祟的恐懼心理自上古迄近代乃至現當代一直存在。 夭殤者不是正常死亡不能埋在祖塋之內,他們既未盡天年,也未享人倫,陰陽不通,亡魂無依,因而具有更大的危險性,對家人的潛在威脅更大。如果不給他們結成冥婚,他們就會返回故家做出各種災禍,於是夭殤者經過冥婚,兩性相諧,且從此成為家族合法成員而歸葬祖塋享受祭奠,亡魂有了歸依之所,也就不會再外出作祟了,人們因此消除對它的擔心。歸根結底冥婚對於消除亡魂給活人帶來的潛在威脅具有根本性作用,這是冥婚存在的深層社會文化心理。
冥婚產生的緣由貳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國人的觀念是養子防老,延續祖宗香火。不幸子女早夭,白髮人送黑髮人,則傷痛之情十分強烈。父母為夭殤子女做冥婚也是出於強烈的情感宣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