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民政局放假嗎?清明節可以領結婚證嗎?
民政局清明節上班嗎
清明節民政局不上班。
清明節是法定節假日,
清明節又叫踏青節,搜索在仲春與暮春之交,也就是冬至後的第108天,是中國傳統節日之一,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之一,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
中國漢族傳統的清明節大約始于周代,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歷史。受漢族文化的影響,中國的滿族、赫哲族、壯族、鄂倫春族、侗族、土家族、苗族、瑤族、黎族、水族、京族、羌族等24個少數民族,
清明節原是指春分後十五天,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也叫做民族掃墓節。2006年5月20日,經國務院批准,將清明節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民政局放假規定
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勞動節和國慶日(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端陽節、中秋節各1天。第二類是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包括: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等。第三類是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具體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領證要求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