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講解:十二時辰別稱
我國古代的人們,將一個晝夜劃分為十二個時段,作為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計時方式。
這十二個時段,就被稱作十二時辰,而這每一個時辰,還各有獨特的別稱。
那麼就讓我們一起來瞭解,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是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即臺北時間23時至01時。“夜半”一詞常被古代文人用於詩詞之中,如:“姑蘇城外寒山寺,夜半鐘聲到客船。”(張繼《楓橋夜泊》),以及“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李商隱《賈生》)等。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是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即臺北時間01時至03時。“雞鳴”一詞,源于《春秋左傳正義》中“雞鳴而食,唯命是聽”之句。早於此例的句子裡,即或有“雞鳴”,也均非特指時間,而僅僅是表示“雞叫了”這種情況。如:“風雨如晦,雞鳴不已。”(《詩經·風雨》)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時是夜與日交接之際,即臺北時間03時至05時。在《史記·李將軍傳》中,用了“平旦”這個詞,如:“平旦,李廣乃歸其大軍。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指太陽剛剛露臉,即臺北時間05時至07時。在古代詩文中,人們使用“日出”這個時間名詞的例子不少,例如《史記·封禪書》載:“以遞日出。”
辰時:食時,又名早食,也就是吃飯時間,即臺北時間07時至09時。“食時”一詞,早在《禮記》中就出現了。例如:“故君子仕則不稼,田則不漁,食時不力珍,大夫不坐羊,士不坐犬。”(《禮記·坊記》)
巳時:隅中,又名日禺,臨近中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