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運勢

塔羅命理學:探索節點


塔羅命理學:探索節點

萬事萬物在變化之中,其變化由人們根據其不同時期的特點,

劃分出階段性。而每個階段的改變時間點,可以稱之為節點。例如人們將人的一生根據不同年齡時期的特點分為嬰兒期、少年期、青年期、成年期和老年期,而每個時期變化的時刻和改變就是每個節點。命運的變化也有其節點的特性,依據其分類的方法不同而有不同的理論進行其深究。

塔羅牌中,愚者之旅是一個簡單的生命模型,探索了一個人在一生中不同時期的心理、行為、物質等的變化形態。

易學中,一個完整的人生形態在64個卦象中進行著變化,每個時期也有著不同的追求方式。在西方的占星學中,則有兩個不同的人生模型,一個是以12星座的迴圈,而另一個則是以七重天的構型來說明。這兩個模型是分別從行為模式和精神追求模式兩個層面來表達人的變化,所以與塔羅和易學的有一些差別。

無論是怎樣的分類與描述,都是先人們試圖構造出一個迴圈的體系,從而對探求人生的追求,解讀人生的迷惘。也正是如此,在命運規律中的被動與主動,宿命感和創造力成為了一直探討的課題。是否能改變?如何改變?改變之後會引起怎樣的變化?這三個問題,從古到今一直困擾著許許多多的研究者的內心。究其原因,便在於把握節點的變化,及其改變的時機。

依據命運的因果律,

我們可知,任何事情的產生必有其原因,沒有無因之果,沒有無果之因。因果之間相互演化,相互延伸。在變化的臨界點,即節點時,前因已定,無可變改,便會有自然產生的果的出現。這時,便不能被改變,感覺上便會有“註定”“宿命”之類的想法。

這裡,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從報名、學習到考試,再到取得結果或者證書,是一個相對完整的學習過程,其會有較為簡單的兩個結果,

好結果是考得好成績或者獲得相應的證書,不好的結果是考試失敗,成績不過關或者得不到相應的證書。在判定整個過程中,有三個時期:報名——學習——考試並取得結果,這三個時期中間的過渡點,便是事情的節點。對於如何“取得好結果”這個大家都希望得到的需求,我們便來分析一下其中的因果變化。從成功報名這個因開始,其果就是開始進行學習。而學習的進步與否成為因,
引起考試成功與否的果。

可見,若要考試取得好結果,那麼努力學習,便是成功的前因。因此,我們若要尋求變化,便需要從因入手,在不同時期來探求改變和追求,其效果便是不同的,而占卜師的處理便會採用對因和對症兩種方法。對因處理,則是對於量變還未開始,也還沒有引起質變時,在早期給予變化的方向或行為以達到預期改變的效果。對症處理,則是對於量變已經成型,即將引起結果的質變,或者質變已經產生之後的處理,主要是避免一些負面的心理和行為。

節點前的分析是著重於探討是否能改變,以及如何去改變的問題。變化的要點,不僅在於其方法,還要在於其時機。在早期進行調整和掌握好方向,修正自己的人生規劃,這才是占卜的要點。而僅僅是告訴一個答案,這已經不夠了,並不適合現代占卜的需求。

在某些情況下,已經造成不當影響的因已經產生,而果還未出現,但是可以預測到自然發展的結果。這裡所說的自然發展,是指當事人不進行刻意的改變,而隨性任由事件發展的情形。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結果已經明確,但是時機不明確,則還是可以尋求調整。如同化學反應中的催化劑,可以起到調整反應時間的作用。在命理中,這樣的做法,稱之為催運。正向的催運,即是將當事人所期望發生的事件提前或不期望發生的事件延遲。反之,則是反向催運。在很多時候,利用外在的開運方式而非從當事人內因改變的方法,都是屬於催運的方法。

由此可見,與其去求助於外物,不如求助於自己本身的努力。如果某妻子與其丈夫本身感情矛盾積怨已久,從命理的規律來看,已是瀕臨離婚的時刻了,但是妻子仍希望盡可能維持目前的婚姻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事件的結果可以預測出來,但是時間點還有變動的可能,則可以通過調整當事人的心理、行為等方式來調整離婚的時間點,從而達到延遲離婚的目的。這樣的做法,便是催運,其目的在於利用當事人自己的努力,從而達到調整節點時刻的辦法。

由此可見,關注於節點前的變化,是關注事件發生的因,以便從早期就修正其因,從而達到完善其果的目的。

即將引起結果的質變,或者質變已經產生之後的處理,主要是避免一些負面的心理和行為。

節點前的分析是著重於探討是否能改變,以及如何去改變的問題。變化的要點,不僅在於其方法,還要在於其時機。在早期進行調整和掌握好方向,修正自己的人生規劃,這才是占卜的要點。而僅僅是告訴一個答案,這已經不夠了,並不適合現代占卜的需求。

在某些情況下,已經造成不當影響的因已經產生,而果還未出現,但是可以預測到自然發展的結果。這裡所說的自然發展,是指當事人不進行刻意的改變,而隨性任由事件發展的情形。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結果已經明確,但是時機不明確,則還是可以尋求調整。如同化學反應中的催化劑,可以起到調整反應時間的作用。在命理中,這樣的做法,稱之為催運。正向的催運,即是將當事人所期望發生的事件提前或不期望發生的事件延遲。反之,則是反向催運。在很多時候,利用外在的開運方式而非從當事人內因改變的方法,都是屬於催運的方法。

由此可見,與其去求助於外物,不如求助於自己本身的努力。如果某妻子與其丈夫本身感情矛盾積怨已久,從命理的規律來看,已是瀕臨離婚的時刻了,但是妻子仍希望盡可能維持目前的婚姻關係。在這樣的情況下,事件的結果可以預測出來,但是時間點還有變動的可能,則可以通過調整當事人的心理、行為等方式來調整離婚的時間點,從而達到延遲離婚的目的。這樣的做法,便是催運,其目的在於利用當事人自己的努力,從而達到調整節點時刻的辦法。

由此可見,關注於節點前的變化,是關注事件發生的因,以便從早期就修正其因,從而達到完善其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