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分类首见于《周礼·春官》:“占梦,掌其岁时,观天地之会,辨阴阳之气,以日月星辰占六梦之吉凶:一日正梦,二日噩梦,三日思梦,四日寤梦,五日喜梦,六日惧梦。”《内经·淫邪发梦》从梦的成因及辨梦施治角度将梦载有虚实两类梦,即所谓“十二盛”、“十五不足”。汉·王符在《潜夫论》中把梦分为1O种,并指出:“凡梦有直、有象、有精、有想、有入、有感、有时、有反、有病、有性。’ 魏晋之后,梦的分类趋于简化。西晋著名玄学家乐广认为,梦从产生的原因可概括为两类,一类由想引起,一类由因引起(《世说新语·文学》)。隋·杨上善结合临床实践及前人梦研究的成果,
将梦分为三类,并明确提出了梦诊的概念。他在《黄帝内经太素》中指出:“凡梦有三种;人有吉凶,先见于梦,此征梦也;思想情深,因之见梦,此为想梦也;因其民所病见之于梦,此为病梦也。”此后历代对梦因不同目的做了不同的分类,其中多以占梦为目的。如明·陈士元《梦占逸旨》将梦分为9种,即气盛之梦、气虚之梦、邪寓之梦、体滞之梦、情溢之梦、直之梦、比象之梦、反极之梦、厉妖之梦,其中气盛、气虚、邪寓、体滞、情溢之梦由生理、病理情志及外界刺激所引起,厉妖梦鬼怪作祟而致,直叶、比象、反极之梦则描述梦应验的情况。历代对梦的分类,以杨上善的三类分类法较为简明而且合理。病梦即因病而梦,是人体阴阳不调或机体对外界刺激的反映。
想梦又称思梦,即日有所思,夜有所想,是人体精神情志的反映或宣泄。至于征梦,即认为梦可以预示未来,是古人普遍存在的对梦特殊作用的迷信,也是现代梦研究的争论焦点之一。《内经》反对鬼神之说,强调“恶于鬼神者,不可言于至德”。
在梦的论述上,则以病梦为主,认为梦是阴阳营卫气血失和而致魂魄飞扬的表现,并提出“盛者泻之,不足者补之”的治疗大法。受《内经>梦理论的指导,后世又将病梦分为气盛之梦、气虚之梦、邪寓之梦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