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大學生告訴我的故事。
他讀的科系,想要在畢業後進入行,要經過學科與術科檢定考試。學科有一定的認定標準,術者就要看主考官的自由心證了。
大家都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會如此呢?仔細調查後發現,當年握有大權的考官,與該校有仇。“有老師認為,他是因為本來學校想要請他來執教,後來卻沒成有關係。他因此懷恨在心,把我們這學校的學生全都當掉…”他說,發現事有蹊蹺之後,師生們同仇敵愾,一起抗告,這位公報私仇的主考官,下場當然也不太好看。
臺灣話把這種行為叫做報老鼠冤,意指一個人雞腸鳥肚,愛記恨,挾怨報復。被冠上這個詞的人,自然不是君子。但這樣的人,可能會贏得短暫的暢快,不會有太多的好處。他會往往會掉入冤冤相報何時了的輪回。
幾年前,有位A君曾邀我合作,我恰巧記得A也曾與我的朋友B有過合作關係,我問B,他這個人如何?B說:“他…人不錯啦,但就是有仇必報。”有仇必報這四個字,使我心生畏懼,心想,萬一得罪他怎麼得了?
被冠上“有仇必報”和“愛計較”等義,必不是大氣的。就算有這種鄰居,都會倒大楣了,
血海深仇,若不記恨,是沒擔當沒原則;小小事情都還記恨,而且還遷怒(與一個學校無緣,就恨該校所有學生),除了氣量小之外,智商也不高。真是殺敵一千,自損兩千。
記恨最大的壞處,是拿痛點來繼續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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