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18歲,和他相識已經有4年了。在過去4年中,酸、甜、苦、辣,各種味道都嘗過,愛過、痛過、喜過又悲過。我們感情的磨合期足足經歷了3年,到第4年,我們才進入熱戀期,這種慢熱的程度可為之高。
我和他相識在網路,那時我才14歲,還是個懵懂的小女生,對性和男人根本一點也不瞭解。可唯獨是他,令我在茫茫的網路海洋中為他幽默而富有魅力的言語而停下了好奇的腳步。在QQ上他和我說了很多話,並且告訴我他24歲已經是個有婦之夫。當時,我聽到這話並沒有多大失望,只是有點可惜。後來,我有一段時間沒有和他聯繫,
我和他約在一間大型超市的門口見面。我到了的時候,在眾多人中尋覓著他的身影,很快我就有了目標。他那時的樣子,我永遠也不會忘記——穿著卡其色的休閒西褲和與西褲同色系的休閒西裝,手裡還拿著一支煙。他身材不是很高大但很健朗,樣子說不上好看但有一種淡淡的滄桑味道,
我向他走近,他看到我之後愣了一下,然後開始打量著我。我尷尬的望著他說:“去哪喝杯東西?”,但他的回答似乎有點莫名其妙:“你太小了!”,他頓了頓之後又說:“走吧,找地方坐下。”他帶著我進去一間飲品店裡喝了杯飲料,又聊了一下關於他的事,當然語言還是我熟悉的那種幽默。當我們踏出飲品店時,我們同時沉默著,一分鐘後他打破沉默問了我一句:“你想去哪?”我抬頭凝視著他說:“去你想去的地方!”他輕輕的歎息的一下,然後拉起我的手說:“走吧!”
他帶我進了一間距離飲品店並不遠的酒店,進了房間關上門後,他一把抱著我,很自然的我和他發生了關係。
在之後的日子裡,他每隔一兩個星期就會找我一次,內容無非都是性需求。但他已經和第1次見面的時候不一樣了,變得冷漠無比。完事之後,往往就扔下一句:“我等會兒還有事,你自己走吧!”就不再理會我了。我還是個14歲的孩子啊,還是一個對愛情充滿憧憬的女孩,這樣的話無疑像冰錐一樣,一次又一次地刺傷我的心。可笑的是,我發現我對他的感情在慢慢轉變,從原來的好奇逐漸變成了愛,那是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的愛。
雖然我知道這份愛是不應該燃起的,但我並沒有退縮,我相信只要我努力,他就能愛上我。他比我大10年、他有老婆什麼的我通通都可以不理,我需要的只是他的愛,就此而已。
彈指間,3年過去了。3年的時間,足夠讓滄海變成桑田, 足夠讓一個人看盡白雲蒼狗,也足夠使一個女人的耐心磨滅了。冷漠如他,即使我再怎麼努力,他還是沒有改變。在我放棄的那一刻我終於明白:蝴蝶終究飛不過滄海,
因為對他的絕望,我選擇帶著一顆破碎的心離開他。可能是他發現自己有愧於我,他不斷的給我打電話、給我發短信、在學校門口接我放學。可我的心已經麻木了,被他傷得已經遍體鱗傷了,事情已經到這種地步,他這樣做又有何用呢?但他還是不斷地挽留我、不斷地懇求我不要離開他,甚至在我面前落下了點點的淚滴,頓時我猶豫了,我從來沒有想到驕傲自信的他居然會有這樣脆弱的一面。
過去的我,一直以為他是不愛我的,是冷血的。現在我終於明白,他不是不愛我,也不是冷血,而是愛得太深沉了,正因為他是極端的天蠍男。現在的他已經28歲了,可他還會像小男生一樣拉著我的手一邊打鬧一邊走,像孩子一樣賴在我懷裡不願意起來。
“柔情寫盡水為骨,秋月浮蕭不勝衣。”曾經以為所有的愛情故事都一定要驚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經以為所有的愛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經歷了這麼多事,現在想來這些都是美得虛無縹緲的。
平平淡淡才是人生的真諦,也許是什麼話也不說,只是在這漫長的道路上攜手走過每一個路口,把我的真心放在他的手中,在我難過的時候深情的望著我,攜手走過人生就已經足夠了。“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柔情寫盡水為骨,秋月浮蕭不勝衣。”曾經以為所有的愛情故事都一定要驚天地、泣鬼神才算完美,曾經以為所有的愛情都有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經歷了這麼多事,現在想來這些都是美得虛無縹緲的。
平平淡淡才是人生的真諦,也許是什麼話也不說,只是在這漫長的道路上攜手走過每一個路口,把我的真心放在他的手中,在我難過的時候深情的望著我,攜手走過人生就已經足夠了。“生死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