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指給某一事物,人或動物、事、地、產品等起一個個性的名字,通常用來區分另一個名稱,名稱可以識別類或類的東西,或單一的事情。只是儘管事情很簡單,但在風水學中的姓名測字來說,起名也有一些禁忌與需考慮的問題存在著,只是人們不知而已。
那麼,起名到底需要考慮哪些問題呢?下面就隨鄭博士一起去看看吧!
1、忌用“醜陋”字起名
“醜陋”是“精美”的對立面,我們要起的是“美名”,當然要忌用表達“醜陋”意思的字詞。由於不科學、不文明的陳規陋習和落後意識的影響,用“醜陋”字取名,在我國由來已久,並且流傳至今,這是需要認真革除的。用“醜陋”字取名,例如牛牢、樊籬。樊籬指鳥籠子,比喻不自由的境地。
2、忌用“凶壞”字起名
凡是表現“兇惡”而又對人類有害的東西,都應歸於“凶”“壞”的範疇。“凶”與“壞”是人們的冤家對頭,我們應當千方百計剷除它,戰勝它。
3、忌用“惡劣”字起名
這裡的“惡劣”字包括兩層意思,一是指品行方面的,二是指造成“惡劣”後果的。用這兩種意思起名,都會給正直、善良的人們造成反叛感,因而是不可取的。如豎刁、刁協(邪)、唐狡、狂狡、熊疑、趙奢、田橫、吳*安、李混子等。
4、忌用“嫌疑”字起名
所謂“嫌疑”字,是指人們特別敏感的一些字,烏龜、王八、禿、驢、醋、酸、臭、綠巾等。名字中直接用這類字的幾乎沒有,但是諧音轉化成這類字的偶爾仍有出現,這也是應當避免的。如吳(烏)金貴(龜)、王霸(八)、業、呂(綠)金(巾)榮、項尚(上)圖(禿)、班這侶(驢)等。
5、忌用“傷殘”字起名
身體受了傷或留下了殘疾,是痛苦的事情。用‘傷殘’的貴症起名,等於揭人的傷疤,這樣做是不道德的。如果以傷殘字起名,呼喚者與主人都會產生不愉快的感覺。但是,用傷殘字取名的現象卻古今皆有。戰國著名軍事家孫臏原名孫賓,因受刑去掉了膝蓋骨(即臏骨,也寫作賓骨),後改名為孫臏。
6、忌用“賺人”字起名
所謂“賺人”,即指賺人的便宜。名字是用來呼喚的,有些詞語用作名字,甲呼喚,乙應答,在一呼一應中乙就賺了甲的便宜。這樣就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或者造成心理障礙,影響正確的社會交往,取名時應回避這類詞語。
容易千成“賺人”效果的詞語主要有兩類,一類是用於尊長的秒謂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