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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入門:易經小過卦爻辭何解

“過”指經過,過去。“小”指小部分。小過,小小地過去了。這個卦是異卦(下艮上震)相疊,故稱小過。那麼你知道易經小過卦的爻辭說的是什麼嗎?本期的易經入門帶你去瞭解詳細情況。

六十四卦卦名之一。屬於《周易》的“亢龍有悔”部分,乃論述為防止越界而為自己規定的控制自己行為規範之卦。

爻辭
初六
〖原文〗飛鳥以凶。
〖譯文〗飛鳥經過空中,預兆著兇險。

〖解說〗第一爻是主卦的下爻,代表主方的行動[3],陰,表示主方消極被動,比如說,防守、退卻、不想冒險、不想探索或開闢新的發展領域、只求保持現狀,等等。鳥飛走了,主方太消極被動,沒有積極地阻擋鳥,所以,這是兇險的。爻辭指明,消極被動是主方最嚴重的問題。

〖結構分析〗第一爻的位置是陽位,這條爻是陰爻,陰爻在陽位,不當位,不過與四陽有應。不當位表明主方消極被動,有可能讓主方利益受到損失,是潛在的對主方不利的因素;有應表明客方積極主動,

正好可以利用主方消極被動的機會取得發展,這潛在因素成了真正的對主方不利的因素,所以爻辭說“凶”。

六二
〖原文〗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譯文〗錯過了他的祖父,但遇著了他的祖母;沒有趕上他的君主,還是遇到他的臣僚,雖有差遲,但非徒勞,無所怪罪。

〖解說〗第二爻是主卦的中爻,代表主方的素質,陰,表示主方素質不佳,比如說,資金缺乏、地位底下、實力薄弱、教育程度低,等等。由於素質不佳,主方盡力而為,“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主方不應當受到怪罪,“無咎”。“祖”(zǔ),父親的上一輩:祖父。“妣”(bǐ),原指母親,後稱已經死去的母親:先妣。

〖結構分析〗第二爻的位置是陰位,這條爻是陰爻,

陰爻在陰位,當位,然而與五陰不有應。當位表明主方素質不佳,促使主方尋求發展,是潛在的對主方有利的因素;不有應表明客方素質也不佳,主方不可能從客方獲得利益。這潛在因素沒有成為真正的對主方有利的因素。由於這種潛在的有利因素存在,所以爻辭說“無咎”。

九三
〖原文〗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譯文〗不要過分指責,但要防止他的錯誤發展,如果聽任放縱,反而害了他,必遭兇險。

〖解說〗第三爻是主卦的上爻,代表主方的態度,陽,表示主方態度強硬。主方態度強硬應當適當,“弗過防之”是適當的。“從”是軟弱的態度,“戕”是過分強硬的粗暴態度,都不對,都有兇險,“從或戕之,凶。”“戕”(qiāng),殺害:戕害。

〖結構分析〗第三爻的位置是陽位,

這條爻是陽爻,陽爻在陽位,當位,與六陰有應。當位表明主方態度強硬,有可能制約客方,是潛在的對主方有利的因素;有應表明客方態度隨和,可以接受主方制約,這潛在因素成了真正的對主方有利的因素。然而,主方素質不佳,力量薄弱,強硬態度沒有足夠的力量支撐,所以爻辭說“凶”。

九四
〖原文〗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譯文〗無所怪罪,沒有過錯,不要指責,但要防止發生錯誤;前去冒險,則必須立即加以警惕。無須乎蔔問往後的吉凶。

〖解說〗第四爻是客卦的下爻,代表客方的行動,陽,表示客方積極主動地謀取和擴大自己的利益,比如說,創新、創業、投資、進攻、求職、示愛,等等。鳥比擬客方,鳥總想飛走,這不是主方所能決定的,

主方不應當受到怪罪,“無咎”。鳥還沒有飛走,主方可以去遇上它,設法阻擋它,“弗過遇之”。應當警惕,鳥一旦飛走了,再捕獲就難了,“往厲必戒”。主方應當改變消極被動,不能永久不變,“勿用永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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