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紫薇鬥數等方式玄學來說,只看理論還是無法準確地理解,需要更好地舉例來理解,本期紫薇鬥數就讓我們隨著胡洛瑜老師一起去瞭解一下紫微鬥數離婚案例,紫薇看離婚原理,一起來看看吧。
命主生於西曆:1975年3月30日12時;是於2008年33歲大運剛步入戊子初運離婚。
——紫微鬥數08年離婚原理解析:
一:先天婚姻不利因素分析
首先,通過命盤可以看到這是一位非常有氣質的女士,先天大部分秉賦都還不錯,命宮是天機化祿和巨門同守在酉,三方輔弼同會,再加上父母宮(相貌宮)遇到紫微化科星入,並有文曲和天相類文星同座,所以必然天生長相氣質上屬於比較文雅,清瘦美麗型!
不利的是,此命的弱宮處於夫妻,由此可以看到此女命先天不完美的地方全部流於婚姻:先天紫微鬥數星盤中夫妻宮太陽太陰在未同座,又恰為乙年生人,正所謂“紅顏薄命”大多是此類。
二:大限和流年致使離婚原因
2008流年戊子,此女士大運也剛好步入了七殺與流年重疊的年份,是為“七殺重逢”之年,在紫微鬥數判斷大運和流年的事象上,一般都非常重視這樣的年份,因為按照經驗:“七殺重逢”和“羊陀跌並”往往都屬於人生一些不吉利的轉折年份。
我們再看2008年大限和流年的一個特點:此年又恰為大運戊子和流年戊子“疊宮”,
再看命主2008年,大運流年夫妻宮為紫微天相星座守,表面三方又並無凶,唯在步入此運後隨著戊幹使大運天機始化忌,流年與大運重疊故同樣又使天機產生雙化疊忌;此女士先天夫妻宮在未,與卯宮三合,卯宮恰無主星,便由此借會了酉宮主星天機雙化忌與原夫妻宮太陰忌星屬三忌引動,故先天夫妻宮到了此大限和流年即為:三代(先天、大限、流年)鎖鏈忌于三方四正相會引動,歲限上又恰為七殺重逢加宮位疊並,故此年發生了離婚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