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關於和軍人結婚可以離婚嗎這個問題,我們先來瞭解一下。軍人分為現役軍人、退役軍人、復員軍人、轉業軍人和軍事單位中不具有軍籍的職工。
2、在離婚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6條規定:“如果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必須經過軍人的同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釋,如果雙方都是軍人的離婚案件或者軍人一方提出離婚的,應先經當事人所在部隊政治機關審查、調解,無效時再由部隊政治機關提出處理意見,然後由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而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須經軍人同意;如軍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礎和婚後感情?蝦茫薔艘環接治拗匾⒄崩磧傻模Χ苑薔艘環澆興搗逃湔湎в刖說幕橐齬叵擔鶻饣蚺芯霾蛔祭牖?;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規定,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都屬於個人財產。離婚後,應確定為軍人個人所有。
2、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屬於一次性費用的,所得額均為夫妻額共同財產。離婚時,由夫妻雙方平均分配。“
3、軍隊以貨幣形式給予軍職以下軍官、文職幹部和士官住房消費的住房補貼。根據《軍隊人員住房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屬於軍隊人員個人所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規定,軍人的住房補貼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雙方在離婚時,由雙方平均分配。
大家都知道在我國,公民的最基本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其實,軍隊也是按照這一規定來執行的。所以大家應該知道軍人多少歲可以結婚了吧。也就是男軍人不得早于22周歲,女軍人不得早于20周歲。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