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我國,公民的最基本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其實,軍隊也是按照這一規定來執行的。
(一)2017軍人結婚年齡規定
2017軍人結婚年齡新規定中的新思想是謹遵婚姻法的規定,男軍人不得早于22周歲,女軍人不得早于20周歲。不過,為了響應國家晚婚的號召,不要過早地戀愛結婚,其結婚年齡也提倡男子25周歲結婚,女子23歲結婚。
(二)軍隊幹部選擇的配偶必須符合軍隊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軍隊幹部戀愛之後,應當及時主動向黨組織或政治機關處報告,然後他們會對其戀愛對象進行政治審查。還有注意的是軍隊學員在校學習期間,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一般是不得結婚的。
(三)公德的特別規定
作為一名軍人,在處理婚姻關係問題上,應當謹遵《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除之之外還應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未婚同居,
(四)戰士一律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物件
都說軍人身份特殊,其中找對象就有特別規定,原則上軍人是不得在部隊內部和駐地找對象的。不過,也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有些回原籍找物件確有困難的孤兒或者因公致殘的人員,如果他們提出在部隊內部或駐地找對象時,可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五)不准與外國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門的人員結婚
軍人是一律不准與外國公民還有雖具有中國國籍但居住在國外或港澳臺地區的且從事或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社會主義建設活動的人員結婚。
(六)結婚登記與審查的有關規定
軍人結婚登記之前應接受團級政治機關的審查並得到同意之後才可去登記結婚。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擔任團級職務(含處級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的軍隊轉業幹部或者擔任營級職務(含科級文職幹部和享受相當待遇的專業技術幹部)且軍齡滿20年的軍隊轉業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