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不管身旺還是身弱,都要規避流年帶食傷的年份結婚。所謂帶食傷,是指著流年的天干和地支帶著本命食傷出現。例如壬水和癸水命主,在甲、乙木年和寅、卯年就不能結婚。
帶著食傷的年份結婚,就代表了意氣用事和心有不甘之象。也就是並沒有從內心願意臣服官殺,願意走入生活當中,還帶著自由意識和不受家庭拘束的生活態度,所以走入家庭的心態不正常。另外,食傷年份出現,也代表命主對丈夫不滿意,有些彆扭,心裡帶著瞧不上或者是陰影,所以婚後容易找事,找彆扭,看什麼也不順眼。
另外,最需要注意的是食傷帶官殺,這種年份結婚的,結婚就要離婚。例如:己土日甲申和乙酉年結婚。壬癸水日的戊寅和己卯年結婚之類的。
而印綬和食傷坐在一起的,屬於婆媳關係不和,兩個人無法溝通,
如果是食傷生財的年份結婚,相對來講還有一半解救的作用。比如說,甲乙木遇到戊午年和己巳年,丙辰、丙戌和丁醜、丁未年。這些年份出現的話,對於身旺的命主還有幫助作用,婚後雖然不敬丈夫,任性矯情,但是相對婚姻還能持久。而且婚後易於懷孕,隨著孩子出生,這種影響也慢慢減輕。不過女命身旺本性就是不敬丈夫,一般都是急脾氣,吹鬍子瞪眼找事打仗不在話下。
至於食傷與比劫同在的,也不適合結婚,這種婚後出軌的,離婚的比較普遍。例如:丙丁火日遇到丙戌和丙辰、丁醜和丁未。
另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在流年遇到的時候不能結婚。否則的話都容易在婚姻生活當中不協調,出現危機。
第一點:結婚後三到五年內遇到食傷旺的年份。
包括以上幾個標誌性的年份,不管是官殺與食傷不載,還是印綬與食傷不載。
第二點:計量避免七殺逢合的年份結婚。
比如乙木日,本命帶著丙火透出,或者大運丙火傷官,遇到辛金年,結婚必然離婚。